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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沁阳市团结西路1号。现有检察干警59人,内设8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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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检先锋】检察路上的追光者——赵攀的法治信仰与实践

来源:政治部 作者:qysjcy 发表日期:2024-10-08 浏览量: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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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攀,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河南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焦作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焦作市检察机关“十佳文明服务之星”、焦作市优秀办案检察官、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荣立三等功三次。

“专业”“专注”可能是赵攀身上最鲜明的两个特征,“工作踏实负责,为人亲和”“与时俱进,敢想敢干”,这是身边同事的补充解释。从检12年,赵攀扎根民事检察办案一线,锤炼过硬业务素质,怀揣着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工作理念,乘风破浪,一路向前。

 

有温度的“贴心人”

走进检察院控申大厅的来访者,必是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帮助其排忧解难,如何能用专业素养快速找出问题症结,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释明法律原理,用平和亲切的态度缓和焦虑困顿的情绪,再用持续跟进的履职行动落实“司法为民”,这是赵攀一直践行的工作方式。忧心忡忡的进来,连连感谢的出去,让每个来访者都有所获,是赵攀多年接访工作的真实写照。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袋自家种的花生,一句“我只相信你”,传递检察温度,滋养社会民心。

 

敢啃硬骨头的“探路者”

2018年11月,一条举报“虚假诉讼”的线索移交到检察院。彼时在焦作地区无相关办案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赵攀带领团队探索了特征归纳、外围取证、多部门联动的侦破方式,啃下了难啃的“硬骨头”,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措施的做法,打破了以往民事检察书面审查的局限,受到高检院民事检察厅的关注。敢于探索,勇挑重担,是她办案履职的鲜明特点,参与办理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等疑难复杂案件,3起案件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只有比被监督者更专业”才能实现有力监督

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要技高一筹。与被监督者丰富的办案经验相比,要想在法律监督的本职上充分履职,就必须精耕细作。她通过扎实的调查取证,揭穿一名申请监督人伪造证据的事实;探索类案监督方式,系统解决类似问题;监督不当终本,从源头上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规范度;直击深层次违法问题,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帮助被监督者审视自身不足的同时,收到被监督者的肯定和欢迎。

 

善思敢为的“多面手”

全面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后,如何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探索“三大检察”发展新路径,是赵攀经常思考的问题。

发掘干警优点,释放成长空间。通过敏锐观察,发现每名干警的优缺点,调整人员分工,实践证明该举措产生了“人人有担当,成长有空间”的良好效应,团队凝聚力增强,工作主动性陡增。为检察官助理量身打造发展路径,通过“老带新”传帮带、协助上级办理案件、参加业务竞赛等形式,促使检察官助理快速成长,为“三大检察”注入后续动力。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监督实效。为解决人员少、任务重的困境,与技术部门结合创建的“无人机+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监督品牌被评为焦作市院一级品牌培育对象。快速转变理念,将数据模型思维运用到办案中,先后运用数据比对、模型搭建等方式,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民法典不当适用、出租车从业资格监管、二次供水监管、恶意注销逃避执行、服刑人员违规缴存养老金等案件。

 

冲劲十足的“赶考人”

十二年来赵攀始终坚持以赶考人的心态勤练内功,时刻保持“本领恐慌”。遇到案件中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她及时梳理法律法规、查阅司法案例,勤学善思扩大知识储备。不断吸收各地新做法、新观点,学习典型案例,拓展思维的宽度。两次荣获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获焦作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

 

恒者行远,思者常新,厚积薄发。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选择了忠诚。未来,她将继续保持对法治事业纯真的信仰,做那个在检察道路上不断奔跑的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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