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沁阳市团结西路1号。现有检察干警59人,内设8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
来源:沁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qysjcy 发表日期:2021-07-09 浏览量:2243
“法院的判决不公,我要申请监督,把官司打到底!”今年5月份的一天,承包装修工作的李某某情绪激动的走进沁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接待大厅,要求对沁阳市人民法院对其的判决进行监督。
2019年10月份,李某某承包一业主的装修工程,让张某某负责油漆项目,施工完毕后业主以油漆等做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扣除部分装修款。李某某遂以同样理由少支付张某某6500余元劳务费。张某某则坚持自己做工质量合格,将李某某起诉至沁阳市人民法院。沁阳市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李某某支付张某某工资款6500元。李某某不服判决,继续申诉,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进行调查后发现张某某在沁阳油漆行业口碑不错,双方对油漆做工质量并无根本分歧,问题的症结在于装修业主少付了装修款。该案继续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矛盾化解。办案检察官认为此案有调解的余地,于是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将案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李某某支付张某某3000元,双方达成和解。检察机关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了和解协议,沁阳人民法院也终结了执行程序。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成为继续合作的伙伴。
此案是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实行以来办理的首起民事申诉案件。办案检察官摒弃机械办案思想,从防止缠诉缠访、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入手,依托检察监督和社会调解平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