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更多>>

本院概况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沁阳市团结西路1号。现有检察干警59人,内设8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

本院公众号

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

来源:政治部 作者:qysjcy 发表日期:2022-03-31 浏览量:2178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首例案件。

2021年12月12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积极探索开展此项工作。刑事检察部门与技术部门密切配合,以现场教学方式,对设备操作、听取流程等进行培训,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听取意见的过程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量刑建议以及庭审适用程序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是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首次尝试,为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下步,该院将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措施,规范文明用语、完善工作流程,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开展,更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